广州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可享个税优惠
发布日期: 2019-03-19

  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指,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目前,国际上和我国对于“人才”并无统一适用的判定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和界定也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通知》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广东省、深圳市确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这样使优惠政策与地方的实际需求相吻合,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果。

  此前,广东横琴、深圳前海,以及福建平潭已实施了港、澳、台居民、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资料显示,2013年起,深圳前海开始实施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深圳市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归还,财政补贴免个税。而在广东横琴,有“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的个税优惠,即: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香港、澳门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予以补贴,补贴免个税。

  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属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范围,此次出台的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覆盖横琴、前海两地已有政策,因此,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原有的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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